王献之(344年-386年),字子敬,小名官奴,汉族,祖籍琅玡临沂(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),生于会稽山阴(今浙江省绍兴市)。东晋著名书法家、诗人、画家,“书圣”王羲之第七子、晋简文帝司马昱之婿。王献之少负盛名,才华过人。他先后娶郗道茂及新安公主司马道福为妻。太元十一年(386年),王献之病逝,年仅四十三岁 。隆安元年(397年),追赠侍中、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太宰,谥号“宪”。王献之自幼随父练习书法,以行书及草书闻名,但是在楷书和隶书上亦有深厚功底。与其父王羲之并称为“二王”。并有“小圣”之称。还与张芝、钟繇、王羲之并称“书中四贤”。张怀瓘在《书估》中评其书法为第一等。王献之亦善画,张彦远在《历代名画记》中目其画为“中品下”。 3篇诗文 2条名句
旧说太古之时,有大人远征,家无余人,唯有一女。牡马一匹,女亲养之。穷居幽处,思念其父,乃戏马曰:“尔能为我迎得父还,吾将嫁汝。”马既承此言,乃绝缰而去。径至父所。父见马,惊喜,因取而乘之。马望所自来,悲鸣不已。父曰:“此马无事如此,我家得无有故乎?”亟乘以归。
为畜生有非常之情,故厚加刍养。马不肯食。每见女出入,辄喜怒奋击。如此非一。父怪之,密以问女,女具以告父:“必为是故。”父曰:“勿言。恐辱家门。且莫出入。”于是伏弩射杀之。暴皮于庭。
父行,女以邻女于皮所戏,以足蹙之曰:“汝是畜生,而欲取人为妇耶!招此屠剥,如何自苦!”言未及竟,马皮蹶然而起,卷女以行。邻女忙怕,不敢救之。走告其父。父还求索,已出失之。
后经数日,得于大树枝间,女及马皮,尽化为蚕,而绩于树上。其(上尔下虫)纶理厚大,异于常蚕。邻妇取而养之。其收数倍。因名其树曰桑。桑者,丧也。由斯百姓竞种之,今世所养是也。《搜神记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