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弇遇东坡
佚名〔未知〕
刘伟明弇少以才学自负,擢高第,中词科,意气自得,下视同辈。绍圣初,因游一禅刹,时东坡谪岭南,道庐驶,亦来游,因相遇,互问爵里姓氏,伟明遽对曰:“庐陵刘弇。”盖伟明初不知其为东坡。自谓名不下人,欲以折服之也。乃复问东坡所从来。公徐应曰:“罪人苏轼。”伟明始大惊,逡还,致敬曰:“不意乃见所畏”。东坡亦嘉其才气,相与剧谈而去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刘伟明年轻时因为颇有才华而自负,科举考试,中了词科,更洋洋自得,看不起同辈。绍圣初年,因游一座禅刹,当时东坡被贬到岭南,走到庐陵,也来这里游玩,正好遇上。相互询问爵位、故乡、姓氏。刘伟明立即回答说:“我是庐陵刘弇。”伟明起初不知道他就是东坡。自以为名声不落于人,想要以此折服他人,(伟明)于是又问东坡从什么地方来。东坡慢慢地回答说:“我是罪人苏轼。”伟明刚开始很吃惊,犹豫了一会,上前致敬说:“没想到竟然见到我敬畏的人。”苏东坡也夸赞他的才气,与他痛快地交谈之后才离去。
注释
刘伟明弇(yǎn):弇是刘伟明的字。
擢:撰拔。
爵里
君子必慎其所处
《孔子家语》〔未知〕
与善人居,如入芝兰之室,久而不闻其香,即与之化矣。与不善人居,如入鲍鱼之肆,久而不闻其臭,亦与之化矣。丹之所藏者赤,漆之所藏者黑,是以君子必慎其所处者焉。
焚猪见真情
佚名〔未知〕
张举,吴人也,为句章令。邑有妻杀夫者,因放火烧舍,称“火烧夫死”。夫家疑之,讼于官。妻不服。举乃取猪二口:一杀之,一活之,而积薪焚之,活者口中有灰,杀者口中无灰。因验尸,口果无灰也,鞠之服罪。
李廙
佚名〔未知〕
李廙为尚书左丞,有清德。其妹,刘晏妻也。晏方秉权,尝诣宅,延至室。晏见其门帘甚弊,乃令人潜度广狭,后以粗竹织成,不加缘饰,将以赠廙。三携至门,不敢发言而去。